萍乡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5-09 19:22 阅读
廉洁萍乡

萍乡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

为扎实推进群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日前,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安源区住建局、白源街道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重大问题隐患失察问题。2023年11月,安源区住建局、白源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到位,对辖区内某液化石油气站存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隐患失察,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安源区住建局燃气办主任刘大卫、白源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队长吴琦等人负有责任。刘大卫、吴琦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人受到相应处理。

湘东区老关镇敬老院违规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问题。2021年12月,老关镇敬老院违规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购买家具以及敬老院其他日常支出等。2022年,老关镇敬老院还存在挤占特困人员集体供养资金问题。对此,时任老关镇敬老院院长邱迪华、会计文湘萍负有责任。邱迪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湘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芦溪镇路新学校党支部原书记、校长吴军违规套取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22年至2023年,吴军通过虚列或虚增食堂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教师带餐守餐费、暑假加班费、值班费、学校员工补助等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赠送礼金。吴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杨岐乡石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卫违规截留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李卫多次违规截留村集体租金、赞助款等不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李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刘戈云违规套取乡镇财政资金、插手干预基层项目建设问题。2017年至2021年,刘戈云在担任莲花县闪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广告费用套取资金供个人使用;违规插手干预基层项目建设,为亲属及他人谋利。刘戈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七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在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肆意挤占、挪用弱势群体救助补助资金,置困难群众冷暖于不顾;有的在基础教育领域乱伸手,私设“小金库”搞“四风”;有的无视财经纪律和“三资”管理规定,截留集体资金不入村账;有的胆大妄为,套取公款作“私房钱”,违规插手干预基层项目建设。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始终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厚植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

通报强调,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紧盯本系统本行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治理,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当前形势与任务,立足职责职能,聚焦整治重点,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通报曝光,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编辑:汤吉宁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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