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猫”有猫腻?猫死了,贷款仍要还?

2024-04-25 18:58 阅读
长江日报

  从宠物店免费领养一只小猫,真有这样的好事?市民黄女士在商场门口看到这样一则广告,一番咨询办理后,领养小猫确实没花钱,却背上了5400元的宠物用品分期贷款。可如今猫死了,债还在。黄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讲述了自己的这段遭遇,认为自己被商家“套路”了。

黄女士支付宝上开通的自动付款领养计划。图源:受访者供图

  黄女士告诉长江日报《拍“板”》记者,2023年10月14日,她带孩子来到位于洪山区珞狮路296号的“星宠喵屋”,挑选了一只布偶猫。商家告诉她,可“无偿领养”,但需分期支付一年的猫粮、猫砂费用(每月450元),共计5400元。

  黄女士心想,这些是养猫的必需品,没多想便与商家签订了一份领养协议,预付了3个月猫粮(1350元)。商家现场在黄女士的手机支付宝上为其开通了后续的自动付款服务。今年2月,小猫因病死亡,黄女士发现手机上每月仍在扣款,尝试取消自动扣款时,却被告知已签协议,无法取消。

  4月23日14时许,黄女士与商家在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珞南所进行协商调解。黄女士认为,签署的协议中多处条款对消费者不利,是“霸王条款”。如果要解除协议,领养人必须支付远超该猫市场价(3000元)的违约金(10000元),即使猫咪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2个月宠物用品。

黄女士签订的协议。图源:受访者供图

  黄女士还说,虽然协议中显示猫已打疫苗,但自己从未看到疫苗本;标价450元的猫粮在网上100多元就能买到。记者发现,不少领养人有和黄女士相同的遭遇。有消费者在网上打出低分差评:“以领养名义高价卖猫粮,欺骗消费者。”也有网友点名“避雷”此店:“猫的免疫力差,刚到家看病就花了2000多元。”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珞南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黄女士提出的问题,将要求该企业提供猫的疫苗本及进货渠道证明、猫粮台账及价格表等信息;法务团队将进一步评估此协议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提高自身警惕性,看清楚上面的合同条款。

  广东知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李军龙律师表示,此协议名为领养,实为买卖合同,明显偏向于甲方。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凡事都有一个公平的市场价,如果价格偏低或者诱惑比较大,一定要小心,大多都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免费午餐’。”李律师提醒,当合同有众多不利己条款时,领养人应当果断放弃;当合同中有空白的地方需要填写时,双方一定要约定清楚。如果涉嫌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嫌疑,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

  记者获悉,经调解,商家停止了领养协议的后续扣费,黄女士收到了扣除猫市场价格后的400余元退款。黄女士告诉记者:“‘免费领养’的套路太多了,希望大家不要再被打着‘领养’幌子的变相买卖欺骗了。”

 

编辑:陈笑笑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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