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批人事变动

2024-04-15 18:54 阅读
抚州市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的决定

 

(2024年4月15日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增补以下3名同志为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徐明(经济界别)

冯乐(特邀界别)

覃莉芸(特邀界别)

 

关于同意袁晓明、郑海云同志辞去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15日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本人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同意袁晓明、郑海云同志辞去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4月15日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陈志祥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明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邹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编辑:汤吉宁 审核:温小强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