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通过人事任免
抚州市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吴小华为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立平为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罗中华、杨嘉懿为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松涛为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饶辉华为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家新、曾胜龙为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婷、黄小勇、李晓君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露萍、何新华、邹梦伊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小华的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
周建荣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葛明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建华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抚州市人大余东奇供稿)
芦溪县
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黎琨为芦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芦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挂职一年)
黎琨,男,布依族,1987年6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芦溪县人大邹恒发供稿)
编辑:张瑜 审核: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