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消费券、减免企业房租!上饶出台20条政策推进复工复产

2021-11-26 19:02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赖敏报道:为切实推进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铅山县的复工复产工作,11月26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上饶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推进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全文如下:

上饶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推进
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为有效克服新冠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经济增长”,聚焦保企业、保就业、保后劲,切实推进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铅山县(以下统称“四区一县”)的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赣府发〔2021〕8号、赣府厅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上饶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建立重大项目(企业)复工复产“一长三员”联动机制。建立市领导挂点帮扶复工复产“点长制”,由厅级干部挂点帮扶“四区一县”辖区内省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营收五亿元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每个重大项目(企业)均由一位厅级干部担任“点长”;由项目法人落实项目复工服务员;由卫健部门向辖区内市重大项目(企业)派出防疫指导员;由各园区向辖区内市重大项目(企业)派出项目联络员。严格执行“点长”、复工服务员、防疫指导员、项目联络员“一长三员”联动机制,指导各类项目工地和企业严格执行防疫规定,落实落细各项扶持政策,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财政金融扶持

2.加强中小微企业信贷扶持。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四区一县”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对企业在2021年四季度申请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年内同类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充分发挥“饶企云”平台便捷申请、快速审批作用,畅通线上信贷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3.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2022年3月31日前,上饶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帮扶基金对符合转贷要求及条件的企业实行零收费,帮助“四区一县”企业妥善化解贷款到期还款困难问题,降低企业资金“过桥”成本。对于“四区一县”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住宿、物流运输、娱乐、生产加工等行业,坚决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的政策。通过调整还款计划、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和增加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缓解“四区一县”企业资金压力。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严格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集团、市数金投集团、上投控股集团、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税收优惠

4.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50%(以下简称“五税两费”);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第四季度(按季缴纳)“五税两费”的100%,延缓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因疫情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和个人执行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优化纳税服务方式。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对“四区一县”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全环节办理速度,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7.减免企业房租。对“四区一县”辖区内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个月房租;租用非国有资产类用房的,鼓励业主减免租金。对租用商业综合体及其他经营场所和经营用房的,倡导和鼓励业主(房东)与承租人双方协商减免租金,租金减免部分计入业主所得税相应收入抵扣。〔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8.减免经营性收费。“四区一县”对辖区内沿街店面个体工商户免收半年城市垃圾处理费。“四区一县”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9.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对“四区一县”规上工业企业12月当月用电、用气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该项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加强工业企业用工帮扶。对“四区一县”规上工业企业及投资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的业主企业用工予以帮扶,2021年11-12月上述企业每新吸纳一名本科以上学历员工一次性给予600元补助;每新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一次性给予300元补助;每新吸纳一名普通工一次性给予1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1.助力企业稳岗留工。对“四区一县”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2.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四区一县”区域内各类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补贴标准为300元-6000元/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见习补贴标准为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积极落实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对于在我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额度为500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4.扶持就业创业。扩大贷款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准入门槛,多渠道解决担保方式,对小额贷款实行授信模式,免除担保人或抵押物,进一步加强创业贷款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5.落实“减免缓”社会保险政策。对“四区一县”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6.维护企业信用。对抗疫期间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列入上饶市信用“红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将不列入上饶市信用“黑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并免于信用惩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助推商贸文旅复苏

17.促进商贸消费。发放1000万元的消费券,消费券分为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消费券三类,其中餐饮消费券占比60%,商场、超市各占20%。分别在12月上、中、下旬及元旦分四期发放,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5:5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设立农产品展销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各类农产品集中展销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设立汽车展销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四区一县”举办各类汽车展览展销活动。在“四区一县”开展新一轮购车补贴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四区一县”购买本地生产汽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5000元的购车款优惠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区)按照6:4的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8.促进文旅消费。支持全市4A级以上景区制定相关门票优惠和团队返利政策。支持各地通过举办推介会、文化旅游节、媒体投放等多种营销形式活跃文旅市场。支持旅行社引客入饶。通过上饶旅游APP和线下活动,由市、县两级发放1000万元文旅消费券,用于抵扣景区门票、住宿、餐饮、景区小交通(观光车、游船)等,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5:5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优化项目服务

19.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四区一县”辖区内纳入开工计划的项目,由市、县(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统筹项目报批,实行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承诺制,各类项目审批按照规定的最短工作时限办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20.提升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对“四区一县”辖区内纳入竣工计划的项目,住建、自然资源、人防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单独实施各类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验收模式,并将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四区一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本文所列政策措施除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条款外,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鼓励“四区一县”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复工复产政策措施。期间若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我市将遵照执行。如有政策重叠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以上各项政策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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