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景柏任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09-10 21:15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9月10日,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杜景柏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接受王强辞去渝水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杜景柏简历:

  杜景柏,男,汉族,江西永修人,1971年12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历任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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