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退还费用 强制提取存款促执结

2021-03-03 09:44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锦超)   未按合同退还过户费用,进入执行阶段线上冻结、提取标的款案件迅速执结。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2016年5月,段某与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揭贷款购买两台商用车,签订了合同,并约定段某还清贷款后不收取段某车辆过户提档费。段某按约支付车款及费用,在段某要求车辆过户时,物流有限公司要求段某支付过户提档费才可以提供过户手续,段某被逼无奈,只有先交钱提档过户,过户后段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物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物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5000元过户费给段某。物流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物流有限公司并未履行,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偿付义务。通过网络查控反馈的结果,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标的款,遂将该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提取了相应标的款。当提取的标的款转至法院的账户后,执行人员通知申请人来法院领取,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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