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1-30 22:26 阅读
江西人大

(2021年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深化和拓展“争创一流”成果,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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