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石城籍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2021-01-11 22:30 阅读
石城发布
 
致石城籍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石城籍在外务工的朋友:
  您好!
  2020年年初,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密切配合各项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您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上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保护您和公众的健康,减少感染风险,我们真诚向您倡议:
  一、提倡务工地过年。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外出行不可控因素较多。建议您留在务工地过年,可以用视频、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
  二、务必提前报备。如您确需返县,请提前3天告知返回地村(居)委会并登记。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时要携带健康码和通行码证明向返回地村(居)委会报备。如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县,请主动到返回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并积极配合县、乡两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情况对您采取的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其中:境外返县人员,从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完14天返县后,必须继续接受7天的集中隔离,并在集中隔离第1、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须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一经发现,送至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7天;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行为,对非法入境返县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后,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所有境外返县人员,返县后第一次核酸检测免费,其余因疫情防控所需各项费用自理)。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县人员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返县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县疾控中心接受核酸检测(第一次免费),全程闭环管理,在等候核酸检测期间,实行集中隔离,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者,须接受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一经发现,送至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14天且费用自理。
  三、注意旅途个人防护。请您在返县途中注意安全,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保留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到家后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四、坚持日常科学防控。请您返县后尽量不要外出旅行或探亲访友,不要参加宴会、聚会,不要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如确需外出,请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选择正确就医方式。要多锻炼、常通风,时刻关注自已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嗅觉改变等症状时,请勿自行购药服用,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村(居)委会,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正规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外出旅居史。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热线,电话: 0797-5712345。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安康!
   附件:石城县疫情防控咨询报备联系电话
 
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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