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助保贷款”新政 帮扶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

2021-01-07 10:52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谢梦丽、通讯员林珑报道:为更好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问题,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近日,江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全面扩大助保贷款实施范围,适度调整贷款额度,简化申请办理流程,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更好帮扶生活困难的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

  据悉,此次出台的“升级版”助保贷款政策,将实施范围放宽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8年(含)以内符合条件的所有个体参保人员,将财政贴息范围扩大到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等城镇贫困群众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弹性调整贷款规模,将助保贷款合作银行扩大至全省所有社保卡合作银行,并首次建立了助保贷款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助保贷款的申请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规范。

  自2014年江西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以来,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生活困难人员,提供3万元至5万元的贷款帮扶续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20年9月,全省累计有1.41万人办理了助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4.77亿元,累计财政贴息1760万元,6104人已通过助保贷款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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