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积案终执结 拘传罚款齐上阵
中国江西网讯 米杨、记者吴际宇报道:近日,青山湖区法院执行一起2006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2万元款项给申请人,并支付了2万元的罚款到法院,一起历时14年的执行老案终于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南昌某公司将其房屋租赁给被执行人邓某,但邓某一直未支付房租,多次催要未果后,申请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邓某支付租金,法院依法判决邓某支付租金七万元给南昌某公司。判决后,邓某一直为履行,南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邓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邓某也联系不上,一晃就是14年过去了。今年5月份,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说邓某在深圳买了房,同时,在云南丽江开有酒店,执行法官立即委托深圳当地法院调查,查封了邓某的财产,并冻结了邓某的相关账户,邓某一看这样情况,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立马赶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其送达罚款决定书,邓某追悔莫及,请求法院原谅,并出具悔过书,并立即支付了所欠的全部租赁费,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