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促和解 当事双方终言和

2020-09-30 10:09 阅读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米杨、记者吴际宇报道:近日,申请执行人常州某企业与被执行人钟某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3小时的耐心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钟某依和解协议先行支付5万元执行款,从而使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仅立案3天就顺利和解终结。

  2019年5月,常州某企业给钟某供应了15万元材料,后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但钟某未按约定履行,常州某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0年5月6日前钟某偿还15万元。约定期限到期后,钟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常州某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王某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义务。随后法官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曹某和被执行人王某,耐心地听取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和被执行人的苦楚,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在了解到双方的意愿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工作。一开始,申请执行人常州某企业一再表示公司经营艰难,要求被执行人能够一次性兑现所有执行款,而被执行人钟某则表示不是不愿意履行执行款,而是因为经济确有困难,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给予一定时间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只好想办法又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钟某依和解协议先行支付完毕5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常州某企业也自愿放弃了剩余款项。至此,该案顺利和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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