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扎牢校园食品安全的篱笆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明确在中小学校内不得设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等,用白纸黑字的明文条例,进一步扎牢了校园食品安全的篱笆。
长期以来,校园小卖部、超市等场所一直是校园食品安全的隐忧所在。2019年,教育部等多部门就曾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规定》的“一般不得”到《指南》中明确声明“不得”,凸显了国家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以及严格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的决心。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食品安全排查‘零死角’、问题整改整治‘零容忍’、违法违规‘零放过’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需要建立诸多长效管理机制,要将监管覆盖至每个环节,杜绝任何安全隐患。(张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