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文!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注意!这件事将严查!

2020-10-31 10:15 阅读
信息日报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贯彻省政府部署,精准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省市县民政部门凝聚共同合力,采取更加强有力举措,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

《通知》指出,一是要加强专项清理。按照赣府厅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有关职责分工要求,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二是要加强收费规范。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配合发改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步骤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探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源头治理。四是加强综合监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党建管理机构对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上的监管合力。五是加强执法查处。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在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六是加强指导扶持。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

《通知》强调,各地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零容忍”,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收费清理规范的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将新规定、新要求传达到广大行业协会商会中去,营造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具体通知如下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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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规范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赣民电〔2020〕10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对于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零容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加强《实施意见》的学习传达和宣传解读,营造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实施意见》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和具体工作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指导。各地要深入学习《实施意见》精神,在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意见》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实施意见》的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将《实施意见》的新规定、新要求传达到广大行业协会商会中去,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利好政策和声音传递到广大经营主体中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守住不违法违规收费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节俭办会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各项涉企收费金额,积极营造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责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专项清理。抓紧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职责分工要求,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二是加强收费规范。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配合发改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步骤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探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源头治理。四是加强综合监管。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党建管理机构对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上的监管合力。五是加强执法查处。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在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六是加强指导扶持。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上下工作合力,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在行业协会商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设区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有数据、有进展、有成效、有问题、有建议的工作总结和2个可以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并于2021年2月底前报送开展规范收费行为“回头看”和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叶兴,0791-86253778。


江西省民政厅

2020年10月27日








源:江西民政

编辑:周霓 责任编辑: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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