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莲塘派出所民警不作为,傲慢执法

2021-03-02 11:45发帖人:L先生

本人在2021年2月10日12:55在“花小猪”网约车平台,预约一辆网约车配送一台全新未开封华为手机终端(华为p40pro256G),目的地:高新联通广场至南昌县五一路女人街;司机到达目的地后未联系本人将手机交付给我,与司机本人和平台联系均未联系上得到反馈;随后在晚上19点左右拨打110报警,由南昌县莲塘派出所接警,到派出所后,派出所相关人员无作为敷衍了事,对受害人诉求不重视且受害人报案后连一张报案回执单都没有,导致受害人无法维权,根据以上描述不知“花小猪”平台的企业担当去哪里了,不知道莲塘派出所人民警察是否做到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的职责吗?望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 回复:

情况回复

2021210日下午13时许,当事人卢翔在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女人街附近通过网上委托花小猪网约车司机将同事交付的华为P40手机从高新区联通广场运输至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女人街附近,之后该网约车司机没有将华为手机交付给卢翔手中。2021210日晚上20时许,当事人卢翔拨打110报警,民警江文春立即赶到现场,卢翔将相关情况告诉民警,并称该网约车司机一直未向其交付手机,现在人已经回丰城自己家中,民警当即拨打该网约司机电话要求其将手机还给报警人,但该网约车司机一直未接电话。接着,民警告知报警人卢翔,该警情属于该警情属于非法侵占,是自诉案件,应该通过法院或该网约车平台追回自己的财物。202132日上午,当事人卢翔通过问政江西网站投诉莲塘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未帮其追回手机。202134日下午,莲塘派出所民警找到卢翔,再次重申该网约司机未交付手机并占为己有系民事上的非法侵占,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应该通过法院起诉该网约司机追回自己的手机,通过沟通,卢翔对民警表示理解,会立即在网上撤回自己的投诉,同时自己会通过法院起诉该网约司机。

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

202138


回复时间:2021-03-11 15:2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3-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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