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申请政府回复我四小孩的认定资格

2021-02-26 06:42发帖人:WJM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万居民,男,身份证号:360124197911304815,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山前村委会寺前村村民,一家6口人在村里每次都享受了村里的土地征收补偿等各种政策!2017年底分配安置房,我四个小孩未分配安置房,这次邻街店面又未得分配,村里和我孩子同等条件的都得了,多次找政府协商,未得认何书面回复,恳求政府为村民申请行政复议,四小孩应得塔上佳苑集体分配的安置房共记4人x84平方/人=336平方,店面4人x12平方/人=48平方。 申清人:万居民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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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进贤县:申请政府回复我四小孩的认定资格”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申请政府认定四个小孩安置房认定资格一事,经研究,建议您依法依规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进贤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回复时间:2021-03-02 10: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进贤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3-0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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