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为人民 执结圆满得民心

2023-06-01 10:38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傅晴) 刘某与吴某、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浮梁县法院于2018年6月1日立案受理后,经审理,浮梁县法院判决吴某、汪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刘某借款本金人民币601369元。申请执行人刘某后向浮梁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也下落不明,此案终结执行,但是执行法官仍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

  2022年年底,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农历腊月二十八,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其家中,被执行人家与其父母、兄弟家位于村中一处,被执行人后被执行法官在其弟弟家中找出,在执行法官拿出拘传手续,其母亲拦在警车前面,要求执行法官放过其子,执行法官经过耐心工作,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被执行人也在亲属的配合下缴纳执行款,后得以归家,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中,执行法官没有因为案件时间长而放弃执行,仍积极履行职责,同时也采取多种手段促进案件平稳解决,既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也考虑民意民情,让执行有善意,有温度,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下一步,浮梁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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