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不退不改”是病,得治!

2022-09-23 07:18 阅读
正观新闻客户端

9月21日,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发文,援引法院公布的一起“影城拒绝消费者退改票被判定违法”的案例,表示“电影票不退不改的‘潜规则’该改改了”。

电影票不退不改,可谓是司空见惯,江苏省消保委的喊话代表了消费者的心声。不少人都曾有过提前买好电影票,却临时有事不能去的经历。苦于购票平台上不退不改的规定,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无奈接受。

电影院拒绝影票退改,是为了规避经营风险。电影票具有时效性,若随意退改,经营者将面临无法二次售出的风险。一张电影票几十块钱,退票的人多了,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一刀切地不退不改,是将全部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这样的损人利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从情理上来讲,虽说退改会给影院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但购票者只要不是在临开场前退票,对二次销售的影响并不大。更何况,要想规避经营风险,电影院大可以借鉴火车、飞机票退票模式,根据退票时间制订不同梯度的手续费,而不是滥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欺客。

从法律上来讲,电影票不退不改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规定写得清清楚楚,但现实中仍有不少电影院堂而皇之地不退不改。究其原因,一方面,消费者在遭遇退改难时,囿于投诉维权所耗费的时间、精力等,大多选择了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另一方面,尽管有法律作为支持,但却鲜见有监管部门主动对不退不改亮剑,电影院的霸王条款往往处于“民不告官不究”的状态。

也因此,对于电影票不退不改的霸道行径,既需要消费者敢于较真、主动较真,更需要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加大惩治力度。其实不管是法院的判决,还是江苏省消保委的提醒,只有让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个案形成更为广泛的警示意义,并带动消费者维权和监管跟进,才有望根治电影票不退不改的痼疾。

更为关键的是,电影票退改政策也需要更加具体的标准。电影开映之前多久的电影票可以退改,多久的不能退改,又分别该收取多少手续费,相关部门有必要拿出一个明确细化的规则,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电影院的利益需求,真正让电影票可退可改。(王航)

 

编辑:陈婷 审核:周珺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