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房”变成“自愿购房”

2022-05-17 16:56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元春华、左禄山、付妍)   司法实践中,强制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既耗费大量人力,又难以钝化矛盾。日前,金溪县人民法院经过耐心细致做工作,变“强制腾房”为“自愿购房”,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强制腾房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韩某与华某等五人的父亲系夫妻关系。2007年5月,华某等五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提供给父亲居住,并约定在其与华某父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居住。2009年9月,韩某与华某父亲因家庭矛盾而离婚。2010年12月,两人又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此后,韩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并照顾华某生病的父亲,直至对方病故。

  此后,华某五人起诉至金溪法院,要求韩某搬出该房屋,得到法院判决支持。2018年以来,华某等人几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韩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搬离房屋,到自己儿女家中安享晚年。韩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义务照顾华某父亲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坚决不肯搬离,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摸清情况,以便有的放矢做好当事人工作,今年3月以来,执行法官先后三次到韩某住处找到韩某,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当面回复其质疑。期间,执行法官与韩某子女沟通后得知,韩某三个儿女均生活富足且韩某尚有退休工资,韩某在该房屋已居住多年,左邻右舍都很熟悉,搬离此地另居他处还要较长适应时间。韩某的子女告诉法官,母亲韩某有一个固定的住所颐养天年,加之经济条件尚可,有购买该房屋供韩某养老居住的意愿。执行法官另外了解到,五位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也不错,其中三人现已不在当地居住,另外两人在本地居住也都有自己的住房。掌握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牵线搭桥,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执行法官将韩某子女欲购买该房屋的意愿告知华某等人后,华某等人亦表示同意,但购房价款双方还存在几万元的分歧。随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情理法并融,通过电话问询、实地沟通、微信联系等方式做了大量工作。

  最终,经几个来回居中引导,华某等人考虑到韩某为其父亲的付出,同意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作为韩某养老的住所。至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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