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市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2-04-29 09:51 阅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江西省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均确定入选。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通知》指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根据安排,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将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指导九江等4个地市加快开展相关工作,并组织首批开展全国建设试点的城市之一瑞金市及其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省环科规划院作经验交流,确保“十四五”时期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打造“无废城市”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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