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猛鸮
近日
鄱阳县村民胡某在田地里
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
当即就拨打了110电话求助
经民警联系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
该受伤的动物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猛鸮
一个电话
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这名村民点赞
1月3日,鄱阳县公安局谢家滩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胡某报警求助称:其在田地上发现了一只野生动物,该动物右边的翅膀已受伤,无法飞行,需要救助。
接警后,谢家滩派出所值班民警胡勇,刘中奇立即驾驶警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向鄱阳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得知:该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猛鸮(xiao)。随后,民警将猛鸮安全带回了派出所等待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救助。
目前,鄱阳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已将受伤的猛鸮带回林业局进行救助。
知识链接
猛鸮:别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型鸟类,体长35~40厘米,体重247~375克。没有耳簇羽,耳羽为白色,先端黑色,后面形成一个新月形的黑斑围着白色脸,面盘也不明显。跗跖和趾上均被有白色的绒羽,尾羽较长,体形与隼类相似,上体为棕褐色,有白色的斑纹,下体为白色,具有褐色的横斑。
猛鸮可以在白天活动和觅食,尤其是清晨和黄昏的活动十分频繁。鸣声“唬,唬”虽然比较单调,却十分悦耳动听。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