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大江时评:先行先试,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2021-11-29 10:16 阅读
大江网

  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区域竞争的“软实力”。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江西要对标一流、看齐试点,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昂扬斗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市场环境要更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优不优、好不好,经营主体最有发言权。《意见》规定,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江西要高点定位、高标要求,聚焦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坚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主动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决不厚此薄彼、区别对待,以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政务环境要更加“高效便捷”。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政府形象。《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近年来,江西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五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四最”营商环境成效显著。新征程上,要高位推进组织体系,高频出台利好政策,高效落实帮扶举措,打造更加“惠企”“暖企”的政策环境。

  法治环境要更加“公开透明”。《意见》特别强调,要强化法治保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重点。近年来,江西颁布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修订《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加快推动《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法治建设规范有序、法治保障坚强有力、法治治理科学有效。新征程上,要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全面推进规范执法司法,推动法治成为“最大公约数”。

  人文环境要更加“开放包容”。《意见》指出,要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系统性强、牵扯面广,尤其需要群策群力、人人参与,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全省上下要聚力攻坚“四最”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审慎包容柔性执法,持续完善新型监管模式,着力培育诚信文化、创新创业文化,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为人先、大胆探索”的干事创业氛围,让“六个江西”美好蓝图加速跑进现实。(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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