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建民 余志兵) 为落实省高院近日下发的“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集中攻坚,针对涉民生、涉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的案件,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张某因未支付江西某建筑材料公司货款十八万余元,被诉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做出并生效后,张某仍未支付货款。为维护自身权益,江西某建筑材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并未查到张某名下有任何财产。张某使用的房屋车辆均登记在他人名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线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张某拘传到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合议,张某当场支付10万元,其余执行款年底前支付,并由其朋友进行担保,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心之所急的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