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规范城区道路开挖管理 大力提升城市品质

2021-09-16 13:52 阅读
大江网萍乡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罗建华 摄)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记者罗建华报道:9月16日上午,萍乡市城区道路开挖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通报了萍乡市城区道路开挖工作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萍乡先后实施了海绵城市试点、“白改黑”工程、绿道建设、雨污分流等,不断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2017-2018年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开挖道路32条共30.4公里;2019-2021年,该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三年行动,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本级25条道路共22.66公里进行了开挖,安源区对13条道路共32.22公里进行了开挖,萍乡经开区对20条道路共39公里进行了开挖;另外,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其他部门实施的道路开挖24处约3255平方米。

  2021年截至目前,市本级已经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开挖路段16条,完成长度11.93公里,萍乡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市本级建设任务,完成电缆沟开挖4.14公里。当前正在进行开挖的道路共9条,其中,安源区3条,萍乡经开区6条。

  今年6月,针对市民对城区道路年年开挖的关注,城管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和住建部门,出台了《萍乡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城市道路开挖立规矩。

  明确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

  明确规定在该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适用于《管理办法》。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审批与修复管理工作;交警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对海绵城市建设道路和燃气管网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市政管线规划审核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

  规范挖掘申报方式

  必须要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施工。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部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城管部门报送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未报送年度计划的,除管线应急抢修或日常小面积零星开挖维修以外,当年道路挖掘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城管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交警和住建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注重关联项目的同步推进,对同一路段的各建设项目单位,组织一次性实施,避免重复挖掘,实现占用地段的空间优化,避免了一个单位刚刚施工完毕,另一个单位接着又将道路“开肠破肚”的重复性施工,减少对道路的“伤害”;工程建设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组织施工,并负责路面恢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准围挡、交通导向标志、施工告示及路障警示灯,夜间必须设置警示闪灯信号;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临近地下管线设施安全;落实防尘和降噪措施,安排专职清扫人员,配备喷淋、洒水、冲洗等设备,保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整齐;实行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施工范围、开工和竣工时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明确罗列,接受市民监督;作业完工后,必须及时恢复道路功能,并报经主管部门验收。

  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要求市城管指挥中心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市城管综合执法队加强巡查检查,强化监管执法。把擅自开挖、野蛮开挖、少批多挖、超挖超占超期等作为执法重点,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通过在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和市政府官网上公示年度挖掘计划,让民众可以随时查看道路挖掘计划的相关信息、涉路范围以及分布情况,积极对接网信部门,及时回应媒体舆论关切,主动发言发声,做好道路开挖舆论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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