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售后返租 南昌胜利路商城业主却大半年没收到租金

2021-09-09 10:03 阅读
大江网-新法制报

近日,南昌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2018年在南昌市胜利路地下商城购买了一间商铺,当时对方承诺的是10年返租,谁知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再也没收到过租金。

令周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商城经营正常,租客也按时交租,可本该付给他们业主的租金去哪了呢?

委托经营的商铺

业主:原本按时到账的租金收不到了

9月2日,新法制报记者在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见到了周先生,他所购买的商铺就位于步行街地下商城,是近年来重点打造出的胜利路地下商圈。 

据周先生介绍,2018年9月,他与潮玩天地地铁商业街开发企业江西明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明和置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花费200多万元购买了位于步行街地下商圈的一间商铺,开发商在销售时宣称,后期会负责将商铺出租,所得的租金将定期返给业主。 

随后,周先生把商铺交由一家名为南昌市明大经营管理中心(下称“明大中心”)的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双方签订了《胜利路地下商城委托经营协议书》(下称《委托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另外注册了一家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将我们业主的商铺出租。”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明和置业和明大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此外,记者注意到,周先生出示的《委托协议》中,委托期限为10年(2019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店铺收益约定第一年为12万余元,逐年递增至第十年的20万余元,每年按季度打款给业主。

令周先生没想到的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原本按时到账的租金就收不到了。

回应:9月底会将拖欠租金支付到位

当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在业主的指引下来到商铺门前,发现整个地下商业街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商铺老板,他们都表示,一直按时支付租金,并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商铺的承租人按时交纳了租金,为什么房东未收到租金?

周先生告诉记者,自拖欠情况发生后,他们曾多次联系过明大中心,但未得到明确说法。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明大中心,负责商铺招商运营的主管杨女士称,确实存在拖欠房东租金的情况,“据我们了解,目前只有部分房东一个季度的房租没有支付,如果出现欠款太多的,还需要跟房东核实”。 

杨女士还表示,为了使地下商场更加兴隆,他们在店铺装修等方面投入较大,目前公司资金方面出现困难,“由于公司代管商铺,物业费是额外收取的,所以我们现在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可以用被拖欠的租金冲抵物业费用”。 

然而,对于杨女士提出的解决方案,周先生等人并不接受。 

记者注意到,《委托协议》约定:乙方(明大中心)未按期向甲方(商铺业主)支付固定商铺收益时,甲方有权向丙方(明和置业)主张。  

对此,明和置业一熊姓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导致账户被冻结,才造成租金拖欠,“我们通过租金冲抵物业费的方案,已经解决了大部分业主的问题,如果还有个别业主不能接受上述方案,9月底公司会把拖欠的租金支付到位”。

律师:若违反协议约定可起诉追责

针对此事,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认为,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禁止售后返租或者变相的售后返租方式,但部门规章不必然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它强调的是如果开发商有售后返租的销售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可以对房企进行行政处罚,“委托经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合法有效。”

同时,熊超建议,如果出现违反了协议约定的情况,业主方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业主人数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集体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进行起诉”。(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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