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拒执行? 强制司法拘留不手软

2021-07-23 09:51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曾国青)    2021年7月20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15日。

  2018年7月14日,张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同向行驶右转弯的李某发生碰撞,此时李某正驾驶摩托车(后载廖某)。此次碰撞造成廖某当场死亡及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张某与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廖某不负责任。

  2018年12月,宁都县人们法院道交法庭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为424577.25元。李某在履行了9万元后,廖某的家属于2020年11月份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12月12日前支付廖某家属6万元,剩余部分廖某家属自愿放弃。

  但是到期后,李某并没有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2021年7月20日早上6时许,接到申请人举报,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团队干警将李某从家中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办公室,无论执行法官如何释法明理,李某总是以“一句话,我没钱”回绝执行法官,拒绝履行生效裁决,态度十分恶劣。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

  随后,执行法官出具拘留决定书,当天将李某送进拘留所进行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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