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被冻结 一公司主动还款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鹏辉) “吴法官,我是某某公司的法务,你执行的郑某与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公司会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请千万不要把我公司限制高消费。”某某公司法务在电话中急切地说道。
“好的。如果你公司主动履行还款,那么法院会及时解除对你公司账户的冻结,也不会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回答。
据悉,2018年6月起,郑某开始向某公司供油,总货值203403元。截至2019年5月份,某公司只支付了原告70000元货款,经过多次催讨,双方签订还款协议,某公司承诺在2020年10月28日前付款73403元,在2020年11月15日前付款60000元。但某公司未按约定进行还款。2021年4月8日,郑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诉讼中,双方达成民事调解,被告某公司承诺在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购油款133403元及违约金2605元;郑某需按提供相应货款的购油费发票给被告某公司。因被告某公司未按民事调解协议履行,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立即予以冻结,并通知该公司。被执行人获悉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立即安排法务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于是发生本文开头一幕。
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