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男子拒执行 交警协助扣押车辆

2021-05-13 15:59 阅读
大江网
被扣押车辆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礼鹏) “喂,是高新区人民法院吗?这里是南昌青山湖交警大队,我们刚在路上拦截了一辆无证驾驶车辆,通过系统信息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在其法院‘黑名单’内,你们能否立即派人过来将此车辆进行查封?” 4月30日上午十点,高新法院接到了来自交警大队的电话。

  原来,起因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南昌某银行前后共借款100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仍剩余79万余元未还,同年4月,申请人将某制衣公司上诉至法院,然而被执行人只还款了2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控发现连带责任人谢某名下有一辆丰田牌汽车,即谢某对法院隐瞒了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属于有财产却拒不执行的情形,但法院一时无法查询到该车辆的踪迹,于是法院向省交警总队提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4月27日,青山湖交警大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谢某的丰田汽车,随后便出现了以上场景。法官及助理一行人很快就赶到了交通管理局,与青山湖交警大队办理了扣押车辆移交手续。

  当日,被执行人谢某知道自己“难逃一劫”,向法院请求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并表示将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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