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贷款不还 扣押车辆促执结

2021-03-05 09:37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陈捷)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通过强制扣押已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方式促使一金融借款案件执行完毕。

  2018年5月,王某向某银行借款17万元。因王某一直未按期偿还该借款,银行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7万元及其相应利息。

  案件申请执行后,安源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但王某一直未予履行。经法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还有一辆起亚牌小轿车,立即对该车辆在车管所办理查封手续。但因一直未发现该车辆的踪迹,未能实际扣押该车辆,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近日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线索称,发现法院已办理查封手续的王某名下小车出现在某小区停车场,法院执行人员迅速出击,成功将该小车扣至法院。王某得知消息后立即委托其亲属将所有执行款项付至法院执行账户,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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