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2021”集中行动显威力 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促执行

2021-03-03 10:53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鹏辉)  “梅法官,我们已经把钱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了。请你们提前解决对邱某的司法拘留吧?”被执行人家属交完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求情”。“既然已经履行了,法院会考虑是否提前解除对邱某的司法拘留,一会儿我们会派人去提审他。”执行局梅法官回答。

  2011年12月2日,被告邱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原告胡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原告胡某严重受伤。靖安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不负事故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胡某于2012年3月9日向靖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靖安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邱某赔偿原告胡某7.2万元。判决生效后,邱某分文未付。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查询后未发现邱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邱某作出还款承诺,承诺每月至少偿还200元直至偿清,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近十年过去了,邱某仍是分文未付。

  2021年2月25日,申请执行人胡某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现在靖安县某地做保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家中也加盖了房屋,目前被执行人正在家中,请法院立即派员前往执行。执行人员找到邱某后,邱某仍表示两个儿子结婚花了不少钱,现在没有能力偿债。见此情况,执行人员果断对邱某宣布司法拘留,并将其带往县人民医院做身体检查及核酸检测。邱某送靖安县拘留所拘留后,执行人员依法将邱某被采取司法拘留情况通知其家属。

  第二天,邱某家属主动到法院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执行人员将江西高院部署的“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予以告知。慑于专项执行行动迸发的强大震慑力,邱某家属当日下午便把7.2万余元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

  于是发生本文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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