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中国第一家“红色店铺”在这里创办

在萍乡安源镇的十字街口,有一栋45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两层红色综合商品楼。这栋综合商品楼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办的全国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也被称为中国第一家“红色店铺”。

创办工人消费合作社
向工友低价销售货物
1922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根据中共“二大”提出“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须注意和加强此种组织”的精神,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在1922年7月创办了工人消费合作社,而这也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初始,因对外宣传的仅是“联络感情、交换知识”等空话,这让工人加入俱乐部的积极性不高。而当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集资百元(银元,下同)创办了工人消费合作社,并以“可买便宜货”为口号向群众宣传时,加入俱乐部的工友逐渐增多。
当时工人消费合作社附设在安源工人补习学校内,由安源党支部书记、工人俱乐部主任李立三兼任总经理,社员共30余人,主要贩卖为数不多的布匹和日用品。这些货物都由株萍铁路工人顺便捎回,物价比市价更为便宜和稳定,受到工人的青睐。
有史料记载:“此时规模虽不甚大,而合作社的意义与利益,却已深深印入工友的脑中了。”
1922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胜利后,工人对俱乐部更为信任,俱乐部也得到发展壮大。俱乐部为了改善工人的物质生活,增强工人的凝聚力,决定改组和扩充工人消费合作社。据研究安源工运史的文献记载,为筹措扩充工人消费合作社所需资金,经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决定,工人消费合作社发行股票以筹措合作社所需资金,这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股份制经济实体。
根据《合作社招股简章》规定,合作社股本资金合计银元2万元,其中8000元为社员认购股票资金,1.2万元为俱乐部基金。股值为每股0.5元,年息八分四,根据实际经济能力,社员每人至少认购1股,最多认购14股。每年红利平均分为10份,以4份摊分于各股,3份留为扩充社务之基金,2份为俱乐部基金,1份为社内办事员酬劳金。消息一传出,工人不仅捐助一部分薪金,还认购入股,很快就集资了1万多元。同时,1922年11月中共湘区委员会还派委员易礼容、毛泽民、毛福轩等来安源协助办社,这不仅让社员增加到1.3万人,还使俱乐部资金增加到1.8万元。
据了解,到1923年初,工人共认购15600余股,股金7845元。股票的发行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难题,这时工人消费合作社开始在老后街中段租借“刘协记”南货店独自设立门市营业,而销售的生活必需品也逐渐齐全,并代售《向导》《新青年》《先锋》《工人周刊》等革命书刊。
工人消费合作社创办之初,由于货价低廉,奸商和矿局工人职员乘机抢购贩卖,从中渔利。俱乐部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向俱乐部成员发放木质购物证规定:持证可在工人消费合作社购买低价物品,否则按市场价购买,保证了俱乐部成员们的利益。

1923年7月底,改组半年的工人消费合作社进行了营业结算,其中销售总额为76980余元,获纯利385元。

1923年8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改组,工人消费合作社也进行了整顿,这期间工人消费合作社所辖的商店增加到3个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增加到40余人。

然而到1924年12月底,工人消费合作社对近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第二次结算时,除房租、工资、伙食费等费用和贪污、拖欠款外,实际亏损在4400元以上。
据当时工人消费合作社高层人士分析,工人消费合作社这一次亏损,主要是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对贪污挪用经费竟“毫未发觉和注意”;其次是1924年下半年以来,安源矿局不发工资,仅每月发给工人“矿票”一二元,每元矿票比银元价值低一二百文,也影响了工人消费合作社的经营。
之后工人消费合作社又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营业情况有所好转,并实现盈利。
据史料记载,1925年9月16日,安源工人和学生万余人举行声援“五卅”斗争群众大会。17日,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盛恩颐宣布解散工人俱乐部,开除1200多名工人。21日,工人宣布罢工。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盛恩颐勾结军阀,武装包围工人俱乐部,发生冲突,3名工人被枪杀。
至此,工人消费合作社被迫“关门”。
工人消费合作社虽然只办了3年时间,但它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和杰出的工人运动领袖邓中夏在他1930年所著的《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中记述“二七”惨案后“硕果仅存的安源工会”时,把工人消费合作社看作是这一阶段最大的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