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就地过年”困难群众有保障

2021-02-09 16: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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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社全球赣商网讯(江长久 记者 谢奀国)面对当前疫情、两节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余市民政局修订完善过年(节)难帮扶措施,组织开展主动摸排工作,并于2月3日启动春节“过年难”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兜紧兜牢基本生活保障网,让“就地过年”的困难群众留得安心、在外放心。

为响应国家就地过年的号召,在往年救助的基础上,新余市民政局打破户籍管理限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在余过年的外地市户籍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加大对本地在外务工人员无法返乡回家过年家庭留守老人、儿童的救助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乡(镇、办)、村(居)委主动摸排发现,加强与驻地学校、厂矿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动员学校、厂矿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进行排查,如在余过年的外地市户籍人员,存在过年困难的情况,可由学校、厂矿等收集汇总,统一向驻地乡(镇、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也可由个人向驻地乡(镇、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驻地民政部门根据核实情况视情启动过年难和临时救助。    

救助范围和对象:1.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达到5万元以上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2.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

3.因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在余过年人员(含外地市户籍),可拨打户籍所在地(其中外地市人员拨打单位驻地或滞留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救助热线电话或上门申请救助,经乡镇(街道)核查情况属实的,给予救助。截止2月8日下午5点,共计排查学校、厂矿300余个,经核实目前有115人符合救助。

本着简化流程的原则,按照“受理申请-核实告知-发放物资”三个办理流程组织实施,利用上户核实情况时收集对象的相关资料,运用“互联网+”探索远程方式提供相关证明等技术手段及时办理救助申请,以及采取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模式进行审核审批,尽最大可能的为群众提供便利。提供的资料主要有三个方面:诉求申请(电话及口头上门诉求的,由受理人做好记录,以记录为准;属第一、二类对象的,还应提供结算发票或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物资发放签收凭证。

(附:新余市春节过年难救助标准,按照每户30斤大米、10斤食用油、5斤猪肉的标准给予救助。)

救助(监督)热线电话:

新余市民政局:0790-6413008

高新区民政局:0790-6862198

分宜县民政局:0790-5881968

渝水区民政局:0790-6222692

仙女湖区民政局:0790-6856880


作者: 谢奀国 江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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