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普法?别逗了!开场它就错了

2021-01-21 10:07 阅读

最近《精英律师》播了,看到一排精英西装革履派头无比地走来,眼睛都忍不住亮上几亮。

只可惜,很快的,那点儿兴奋就被相当不靠谱的法律条例解释给败坏了。才第一集呢,关于工伤法律的解释就出现了问题。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外卖小哥说他父亲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自己摔倒导致受伤了,因为是上下班途中受的伤,所以父亲认为这是工伤。但父亲任职的公司却认为这不是工伤,公司没有责任。外卖小哥于是就向戴曦(蓝盈莹饰演)确认一下。

戴曦呢,认为这就是工伤,自己骑摩托车摔的那也算是工伤,不仅让外卖小哥去查《工伤保险条例》,还说最高法院有个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算工伤等等。

看到此处,我只想说:编剧,你和光大劳动人民什么仇什么怨?《工伤保险条例》真是这么解释的吗?啊?不说别的,就说《工伤保险条例》,它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第六款是这样说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看到了吗?意思就是如果交通事故你作为主要责任人,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比如你不仅撞了人还把自己撞进了医院,这不仅不能称之为工伤,你还要自己承担无法到岗带来的其他后果。

那,如何才能认定为工伤呢?那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所以,《精英律师》虽好,却不符合实际情况。大家当乐子瞧就好,可千万不要被它的“普法”给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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