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鄱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章园婷的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丰华的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顶峰、洪峰春的鄱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鄱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章园婷的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丰华的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顶峰、洪峰春的鄱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