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向村里追讨14.7万元欠款 横峰县农业农村局称将协调处理

2020-10-30 11:04 阅读
江西日报

  本报记者陈 璋

  11年前为村里建设项目,垫资近26万元,如今仍有14.7万元工程款未能收回。近日,横峰县姚家乡兰子村新农村小组76岁的村民郑红米反映,她丈夫做完新农村项目后不久便因病去世,但自己多年讨要项目工程款未果。对于该笔欠款,乡政府和村委会都没有异议,但何时还款却没有明确答复。目前,横峰县农业农村局已经介入此事,将尽快协调解决。

  10月21日,记者来到郑红米家中。郑红米拿出2009年老伴陈秋秋与兰子村新农村小组理事会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着:陈秋秋和兰玉森(女婿)承接兰子村新农村小组公路硬化及自来水等工程。工程开始后,村小组预付一部分工程款购买所需材料费用和一部分农民工生活费用;工程竣工后,村小组付50%工程款给陈秋秋等人,其余款项到2010年12月付清。

  2010年初,工程顺利竣工。2010年4月18日,验收单位兰子村新农村小组理事会出具了一张验收条(欠条),注明工程款总计25.9962万元。

  兰玉森介绍,2010年村里只支付了8万元。“尽管只收到了部分款项,但我们没有欠工人一分钱,全部是自己垫的。岳父陈秋秋在2011年过世之前,还叮嘱我们要讨回工程款,给岳母留下一笔养老钱。”

  2014年,兰子村委会向姚家乡政府呈交了一份报告,写明“兹有兰子村新农村小组新农村建设尚欠工程款,已达四年之久,无法偿还……现要求乡政府协同村委会一起办理新农村小组问题。”随后,在2016年,村小组再次支付了2.3万元。

  村支部书记兰秀根坦言,陈秋秋承建的工程款数额,村里没有任何异议,村委会一直在积极还钱。

  “村委会在2018年、2019年分别还了5000元,2020年的5000元也马上到账。”兰秀根表示,这几年村里经济很困难,几乎没有集体收入,难以一下还清欠款,只能慢慢来。

  在横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胡茂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江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名册(2009年度)》。资料显示,在2009年,兰子村新农村小组共有87户,属大村,新农村建设设点为2个。

  既然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点,为何还会拖欠十几万元工程款?

  对此,胡茂伟称,2009年2个新农村建设点总共拨付资金是24万元,而这些钱想要做完整个新农村改造项目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当时,新农村改造一般情况下是先由承建方垫资做完所有项目,乡政府再去申请资金补助。可能是当时领导调动的原因,后续的步骤没能跟上,加上陈秋秋过世,失去了主要负责人,才将此事拖了这么长的时间。”

  胡茂伟进一步表示,县农业农村局会立即与姚家乡政府、兰子村委会协调处理此事,尽快还清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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