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裁定书刚送达被执行人主动来和解
中国江西网讯 陈亮、记者吴际宇报道:被执行人在法院送达拍卖裁定书后,担心房产被拍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熊某在湖州市经营钢化玻璃厂,被执行人杨某在湖州市从事门窗加工。杨某从2017年起,陆续从熊某处购买玻璃,因杨某在欠款后久拖不付导致诉讼。2020年7月29日,安义法院作出判决,杨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熊某货款34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5764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熊某于2020年9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保全查封了杨某位于湖州市的房产,遂依法裁定拍卖上述房产,并于10月22日向杨某邮寄送达拍卖裁定书。
10月26日,申请执行人熊某来到安义法院,称杨某在收到法院拍卖裁定书当天就主动与其联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杨某已在10月24日付款10万元,余款在2021年2月6日前付清,现在来申请法院结案。该案顺利得到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