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开始执行,未戴头盔罚20元!

2020-10-28 20:55 阅读
浔阳晚报
带头盔发型乱,不想戴头盔
遇查车了再戴头盔
······

别再侥幸了!
 
九江已开始严格执行!
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罚款20元
 

您好!因为您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按照法律规定罚款20元。

10月25日16时许

在九瑞大道综合大市场路口

未戴头盔骑摩托车的潘某被执勤民警拦下

民警向潘某详细地介绍了摩托车驾乘相关规定

“下回一定戴头盔骑车。”

事后,潘某表示今后将一定遵守相关规定

在当天整治行动中

共检查车辆100余辆

查纠各类交通违法50余起

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要接受怎样的处罚?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不记分,罚款20元。

 

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3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10元。

 

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驾驶二轮摩托车——记2分,罚款20元;

驾驶三轮摩托车——不记分,罚款200元。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记分,罚款20元。

很多人会问

骑电动车未戴头盔会不会被罚?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文明确

 6月1日起 

“一盔一带”执法处罚范围 

 这两种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处罚 

↓↓↓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处罚不是目的

请永远记得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

规范骑行

戴好头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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