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19年度《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2020-10-23 16:02 阅读

  自2015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具体指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会同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文件,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水污染问题,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19年底,全省107个开发区,共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共137座;全省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58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100%;全省8003家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7859家,配套率达98.2%;完成1013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其中2019年目标任务为800个,完成比例为126.63%。

  二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3个黑臭水体完成整治29个,完成率为87.9%;积极开展长江干流、赣、抚、信、饶、修河干流及支流,鄱阳湖,柘林湖和仙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共排查入河排查口7432个,其中长江、赣江干流3830个,赣江支流,抚、信、饶、修河干流及支流,鄱阳湖,柘林湖和仙女湖3602个。  

  三是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印发了《2020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分流域、分区域、分年度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析预警和调度通报机制,每月对全省301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分析研判,将水环境质量情况特别是出现Ⅴ类及劣Ⅴ类水的断面水质进行通报,截至2019年底,全省301个地表水断面均值无劣Ⅴ类水断面。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比例分别为92.4%、0,分别比2016年提高3个百分点、降低2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黑臭水体治理、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湖库型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较低现象还比较普遍;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需要加快推动解决。

  2019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好的有宜春市、南昌市、鹰潭市、抚州市、景德镇市、上饶市、吉安市、九江市、赣州市、萍乡市;实施情况较好的有新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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