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抚州市反馈“回头看”情况

2020-10-12 14:21 阅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6月30日至7月19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抚州市开展了“回头看”,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0年10月12日向抚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抚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谋划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抚州市出台了《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总投资160多亿元的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正加快实施。抚州市作为全省唯一、全国两个之一的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积极探索生态+、金融+、品牌+、补偿+,实现发展文化生态旅游等六大通道。“十三五”头四年,抚州市年均GDP增长8.35%,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7.2个百分点,取得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丰收。2020年上半年,中心城区PM2.5浓度均值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7%,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均为100%。抚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220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7家,立案查处20件,罚款金额达71.2万元。

  督察指出,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此次“回头看”发现,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排查不全、整治不力、进展不快,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有些地方(部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一些职能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跟踪督办不力。2018年以来梦湖上游沿岸排水口存在生活污水混排情况,致使梦湖水环境质量下降。临川区有关部门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反映盗挖高岭土毁林问题监管不严、以罚代管,生态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用力不够、压力增大。抚州市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81.18%、79.39%、78.09%、77.79%,逐年下降。2019年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91.5%的考核目标,2020年完成93.0%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目标存在风险,2020年1-6月,南城县、南丰县等县(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018年、2019年全市水质综合指数全省排名靠后。

  三是部分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全省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地方污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截至2019年底,抚州市城区建成污水管网648公里,其中雨污混流管网303公里,管网建设完成率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问题,抚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截至督察时仍未动工建设。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反映资溪县鹤城镇三江村永东制砖厂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经查,问题依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反馈江西天同实业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问题整改均无实质性进展。

  四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不实。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东乡区、黎川县、南城县等一些建筑工地无围挡、无喷淋等降尘设施;南丰县旺居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脱硫塔、脱硝、除尘器改造均未完成;宜黄县塑料加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方面,抚州市城区凤岗河有生活污水混入,水环境质量下降;部分县区备用水源地建设滞后,宜黄等县(区)备用水源地建设推进缓慢,东乡区、广昌县等备用水源地尚未开工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抚州市仅市区建成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随机抽查21家涉工业危废企业发现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部分危废随意露天堆放等问题。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乐安县招携至漳灌段项目部搅拌站产生的混凝土废渣随意倾倒南面山坡,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

  五是园区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低效,环境风险大。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实际日处理约7000吨,南城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实际日处理约6000吨,南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实际日处理约3000吨。抚州市星辰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不正常运行,2020年5-6月份产生的1442吨废水去向不明。

  六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无法满足化工企业污水处理需要,东乡区、宜黄县、广昌县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运维不到位,进水浓度极不稳定。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截至2019年底,抚州市城区污水管网破损、脱节、错接等诸多问题未解决,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日处理5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22座,其中13座未建设应急事故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多见,普遍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崇仁县白陂乡赵家村、三山乡张家村等5个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偏少;省环保督察反馈的“资溪县3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有23座未正常运行”问题,其中仍有14座未完成整改。

  督察要求,抚州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要重点围绕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基础薄弱、自然生态破坏、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加快整改力度,以看得见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攻坚战等“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抚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抚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