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仰止诠释法治 接力传承追忆模范

2020-09-30 09:40 阅读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9月29日的江西南昌,正是丹桂飘香的金秋时节,却一反常态,下了一天的霏霏细雨。

  这天一早,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江西省委在这里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来自江西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的党员干部代表180余人参加会议。

  5月6日,胡国运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将生命定格在55岁。离去时,他的办公桌上,还摊开着案件卷宗。

  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接见胡国运妻子刘新明,向她表示诚挚慰问,勉励她保重身体,有困难要和组织讲。刘新明对最高法院和江西省委的关心关爱表达了衷心感谢,表示将照顾好老人和孩子,积极生活。

  8时,雄壮的国歌声中,表彰大会正式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刘强宣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追授胡国运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刘新明从周强和刘奇手中接过证书、奖章的那一刻,会议现场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

  孰为公死,凛凛犹生。胡国运离开大家146天了,他的音容笑貌、一言一行,却鲜明如昔,人们对他的感恩与思念从未停止。在稍后举行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用一个个生动事迹,深情描绘出胡国运精益求精、一心为民、廉洁司法的光辉形象,引起与会人员强烈共鸣。

  “吾辈将传承胡法官踏实做人、敬业奉献、刚直不阿的品质情操,牢记初心使命,接续奋斗,在追寻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做风清气正的法律人。这是我们对胡法官能做的最好告慰。”听完报告会,江西省高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石前进眼神坚定。

  精益求精好法官——

   33年司法生涯,25年坚守一线,办案逾千,无一错案,这是胡国运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

  办案是法官的天职。身为公平正义的代言人,胡国运用精湛的审判技能、深厚的法学功底,征服了所有人。胡国运常说,“判决书里的一字一句一标点,都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家企业的命运。”

  2012年,一起夫妻共同债务案件。该案女方上诉提出男方巨额借款从未用于家庭,其与男方已分居多年,不应由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合议时,胡国运表示,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一方对外巨额借款,要另一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是不公平的。“应该把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出借人,出借人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共债共签就可以避免风险。”

  那是江西高院立案二庭庭长龚雪林第一次听到“共债共签”这个词。若干年后,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今年通过的《民法典》都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夫妻债务认定标准。

  “我想,这正是因为他秉持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对生活有着深刻的观察,对法律前沿问题时刻保持着关注,才能对法律的理解如此超前。”站在讲台上,龚雪林眼含热泪、声音沉郁。

  2009年,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忠刚刚成为执业律师,时常听到前辈们用称赞的语气提起胡国运,这位法官对法律条文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是全省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被业界称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魏忠犹记得,江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和胡国运之间的趣事。那是1995年,刚做律师不久的刘卫东,尝试给“久仰大名”的胡国运打电话,想当面请教法律问题,并邀请胡国运“到茶座坐坐”。听说是探讨法律问题,胡国运一口答应了,但提出到江西师大青苑书店门口见。到了约定的时间,胡国运蹬个自行车就来见他了。跟随魏忠的描述,现场听众仿佛穿越了光阴,看到两个年轻人倚在自行车上,浑然不觉时间流逝,在书店门口探讨了50多分钟法律问题。

  “以前,经常听法院系统的朋友谈起过胡法官,他们都说,‘任何法律难题,只要到了胡庭长那里,没有他不会的’。”对这位“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江西省司法厅干部高杰早有耳闻,再次聆听事迹,仍然颇有感触。

  “胡法官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敬业精神。他的先进事迹将一直鼓舞我们,不断提高专业素养,精益求精,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高杰说。

  

心系群众好公仆——

  把关注的目光投向更弱势的群体,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胡国运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作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名校大学生,胡国运无疑是天之骄子。北京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却毅然决然放弃别人梦寐以求的留京机会,回到了江西。

  “江西是革命老区,现在比较落后,我要用自己的所学去回报家乡。”未名湖畔,与父亲书,一颗赤子之心跳动得无比热烈。

  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社期刊主编程呈多次采访胡国运,在她的心中,胡国运是一个纯粹的人,内心燃烧着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总能带给人们温暖。

  “他常说自己是农村出来的,深知民生之重。”

  胡国运秉持初心,在教育年轻法官时,他说:“学识是一个法官十分重要的素质,但是否拥有济世的情怀,才是一个法官能否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2014年,胡国运参与审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因一审程序有瑕疵,按照规定要发回重审。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

  “如果案件简单发回,兜兜转转又得办上一年半载,农民朋友不容易,他们等不起啊。”案件合议时,胡国运建议对案件中涉农民工工资部分先行判决,其余部分发回重审。合议庭采纳了他的建议,近百名农民工很快拿到了工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参与审理这一起案件的法官吴玉萍告诉程呈,胡国运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弱势群体,总想着他们的悲欢苦痛。

  听完程呈的报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邓瑞林对胡国运表达了由衷的敬佩。

  “业内流传着一句话:我们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从胡法官这里,我看到了对这句话的最好诠释。我们要继续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为社会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胡法官把法治最纯粹的精神体现到了极致,他的司法为民情怀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幼年清苦,少年立志,青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胡国运的理想始终没有离开生养他的红土地,没有离开深爱的家乡父老。

  两袖清风真君子——

   “铁面法官”不畏强暴,初心不改正直如山,这是胡国运

  与胡国运相识十余年,程呈一度认为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这种‘洁癖’表现在他对走后门、拉关系、不务正业的不齿与不屑。常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胡国运却说:‘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作为朝夕相处的最亲密的人,妻子刘新明回忆了许多胡国运工作之外的细节。

  因为“油盐不进”,这位“铁面法官”曾经“连累”过家人。

  女儿上高中的时候,有人因为案子没有得到支持,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相威胁,甚至准确报出女儿所在学校。

  “我不能因为受到威胁,就枉法裁判,如果我那么做了,就不配做一个法官!”因为担心女儿的安全,胡国运落泪了。

  “但我理解。身披法袍,他别无选择。事后我才知道,国运安排我弟弟,悄悄跟在女儿身后,护送女儿上下学好长一段时间。”在刘新明颤抖的声音中,肃穆的会场响起了难以压抑的啜泣。胡国运,这是怎样一个青松般的人!

  江西省纪委监察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干部关晓,曾经特地上网查找胡国运的事迹,对他面对当事人威胁时挺身而出、威武不屈的精神感慨万千。

  “危难时刻的表现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胡法官是极具正义感的人,无论是主动挡在同事身前,还是直面当事人对自己女儿的为威胁,绝不屈服,都是一个心怀正义的人自然而然的选择。而正义感是法律人必备的品质。”

  胡国运光明磊落,不允许在案子里玩猫腻,更不允许亲戚打着他的旗号在外面胡作非为。

  “民一庭案子多,你们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我们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刘新明犹记得,那是2010年,胡国运刚刚调任民一庭庭长,在第一次家庭聚会上,就跟亲戚朋友立下了规矩。

  “国运,家里人都记得你的话,你一定很欣慰吧。”讲台上,泪眼模糊的刘新明再次哽咽。讲台下,人们不住地抹眼泪。

  “法官做的是为老百姓维护公平正义的伟大事业,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就是对国运最好的追思和纪念。”

  刘新明话音未落,现场掌声如雷。“我这个人不贪图享乐,不喜欢八面玲珑,更不愿意为利益向人低头。我这一生只想追求一个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胡国运总是对妻子这么说,也用了一辈子这么做。

  这就是胡国运,青年风华正茂,壮年堂堂正正,中年顶天立地,把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铿锵有力,走出了一名人民法官可以做到的极致。他不仅是“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更是诠释法治精神的一本“行走的榜样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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