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老大”获刑12年!武宁一恶势力团伙栽了!
日前
武宁警方重拳出击、铁腕惩恶
打掉了以李某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警方侦查
发现以李某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
2020年7月23日
武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宣判
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赌博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斌有期徒刑十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三仟元;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碍公务罪等罪名判处其他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
劣迹斑斑,恶行累累
公安机关查明
2019年6月,接到李某斌案犯罪线索后,武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扫黑办对案件进行专案经营。经侦查发现,自2007年以来,以李某斌为组织、领导者,以李某、罗某勇、徐某彬、阮某贵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付某平、李某友、程某伟、黄某升等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集团,历时12年之久,长期盘踞在武宁县船滩镇、上汤乡、东林乡一带范围内,以非法进行砂石开采,暴力要求入干股,强制抽取好处费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该恶势力集团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妨碍公务、容留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民警通过数月的侦查,先后将团伙成员李某斌、李某、罗某勇、徐某彬、阮某贵、熊某亮、董某付等30人抓获归案,并查明该恶势力团伙共涉及刑事案件22起,其中聚众斗殴1起、敲诈勒索2起、寻衅滋事10起、非法经营1起、非法采矿2起、故意伤害1起、妨害公务1起、非法拘禁2起、保险诈骗1起、容留吸毒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