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实施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均等化

2020-09-21 15:09 阅读
全球赣商网

江西日报社全球赣商网讯(江长久 记者 谢奀国)9月21号下午新余市实施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均等化举行新闻发布会。

微信截图_20200922080941.png

据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龚军保介绍,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余市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若干措施》。按照文件要求,新余市交通运输部门着力建立完善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均等化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的基本民生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按照“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分级负责”原则,以“三化”和“五定四统一”为标准,通过财政补贴,实现城市公交“四类人员”免费乘车,城乡公交低票价运营、镇村公交保障建制村通车,形成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体系,城乡公交线路开得通、留得住、城乡居民出行便利。

为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自2006年8月1日起,新余公交对主城区“四类人员”(65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免费乘车、中学生实行优惠乘车;2017年起对道德模范和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车;2020年新增五星志愿者实行免费乘车。市政府对上述人员免费乘车实行财政补贴政策。2017年新余市制定了主城区“四类人员”免费乘车补贴方案,政府和企业分别承担60%、40%客运成本,市级财政每年定额补贴1338万元,一定三年。2020年补贴方案已到期,新余市交通运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补贴机制进行了调研,聘请第三方启动新一轮测算,提出主城区新一轮“四类人员”免费乘车财政补贴建议,测算情况和补贴建议将上报政府审批。

微信截图_20200922080952.png

《新余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方案》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逐步改造、政府扶持”的原则,逐步将农村客运纳入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构建城乡客运一体化。市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城乡公交线路实施财政补贴,市、区补贴比例为5:5,从2016年起,一定四年。

2020年城乡公交财政补贴政策已到期。目前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已会同市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聘请第三方对主城区至乡镇的城乡公交线路开展新一轮测算,市本级按测算基数负担50%固定比例的财政补贴金额,每年定额拨付至各区政府、管委会,其余保障经费由各区、管委会自行研究制定方案负担。

建制村通客车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均提出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明确要求。目前新余市已基本实现建制村通客车。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建立支持农村客运持续稳定运营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客车线路“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一是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助退坡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二是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县区政府主导建立本地区镇村公交的财政补贴保障机制。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至村级的客运线路开展运行经费测算,建立镇村公交线路政策性亏损补贴办法,市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配套。

会上,新闻发言人还回答了记者提问。


作者: 谢奀国 江长久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