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宝妈在“ 58到家”请月嫂 服务未到期就调走

2020-09-16 11:34 阅读
都市现场

近日,南昌的宝妈熊女士跟记者反映,她 4 月份提前在 "58 到家 " ——也就是现在的 " 天鹅到家 " 平台上,定好了一位月嫂,就等 8 月份生产的时候月嫂过来帮忙。可是这位月嫂王女士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没做完的情况下,就去下一家了,这让她很被动。

 

熊女士告诉记者, 月嫂服务日期为 8 月 1 号至 9 月 21 日,共计 52 天,花了 2 万多。

 

9 月 8 号上午,她却听见平台方要求月嫂王女士离开她家,去鹰潭照顾另一位产妇。熊女士说,平台方打算换另一个月嫂接着为她提供服务,那边则让月嫂王女士以婆婆病重,不能继续照顾为由欺骗她。

 

听到平台方打好的如意算盘,熊女士很气愤,自己真金白银花钱买的月嫂服务,怎么人说走就走?之后,58 到家的工作人员发来了一张月嫂 " 婆婆 " 重病在床的照片。

 

对此,熊女士很无奈。9 月 9 号,月嫂王女士解除服务后,10 号就去了鹰潭新的雇主家中。

 

合同约定的 52 天服务期,却只提供了 41 天的服务,而在这期间,58 到家方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熊女士表示,虽然 9 号的时候月嫂王女士申请下户解除合约,但平台在她没有确认的情况下自动确认了,这让她措手不及。

 

宝妈熊女士:" 当时我老公正在外面出差,出差之前还跟阿姨说,‘你千万不能走’。同样是客户,为什么要受到不同的待遇?这太欺负人了!"

 

随后,为了证实自己所说的情况,熊女士当着记者的面,以视频电话的方式,联系了已经离开的月嫂王女士。熊女士提出疑问,为什么自己没点确认下户,系统自动确认了。王女士表示,南昌的平台并不能自动确认,这是总部系统确认的。

 

 

在记者调查的过程中,熊女士接到了来自 58 到家总部的客服电话。客服表示,确实是因为另一个客户生了,才让月嫂王女士去照顾的。对于那位母婴顾问卢女士,他们会在内部通报批评,并扣发她 500 元工资。

 

对于熊女士目前的情况,客服也给出了解决方案。按照合同里面的第四条乙方义务,没有提前 10 天告知劳动者下户的情况,他们将按照整个套餐服务费用的 5% 的违约金进行补偿,一共补偿 1134 元。

 

此外,月嫂王女士没做完的 11 天,平台给熊女士按天退钱。但是,对此熊女士并不接受。她认为 "58 到家 " 方面 " 欺骗 " 在先," 强制 " 下户在后,她要求全额退款。

 

对此,律师表示,"58 到家 " 的做法,已经属于严重违反国家的民事法律上的诚信原则,因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在合同的履行期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自己职责。

目前,熊女士和 "58 到家 " 方面还在就此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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