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昌县武阳镇城管队长受贿纵容违章建房及私建厂房

2018-07-18 12:09发帖人:孙大左

尊敬的南昌县领导:

    违章搭建是严令禁止的行为!南昌县在这一块也抓得很严。然而,还是有人无视党纪国法,伸出头来顶风作案。这类人往往是基层的芝麻小官,也可以称之为“苍蝇”,就是中央严令要拍打的“苍蝇”!南昌县武阳镇城管中队长伍凤平就是代表之一。
    伍凤平身为城管队长,掌握了全镇村民的建筑物建设大权。村民要盖房,都得找他。但他最喜欢的,是那些想违章建楼的人来找他。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可以收受贿赂。
    比如有村民找来了,有求于他,想建4层高楼房,伍凤平惯常的做法是,先把村民拿来的见面礼(通常是几条烟、酒)收下,然后会要求村民到他在武阳镇开的馆子店里,请客吃饭。不难想象,在伍凤平自己的馆子店里,会发生什么?
    伍凤平背后受贿,允诺某些村民违章搭建,绝不是无凭无据。在这里,我不能一一点名提及哪户村民违章搭建,或楼房盖高了,但这种情况在村里比比皆是。具体真实情况,恳请有关部门介入,到村里实地调查。
    伍凤平不仅纵容他人违章建房,对自己也是格外“宽容”。
    他在武阳镇有一个大型厂房,占用村集体土地建造的。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厂房对外出租给一些污染企业,废水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如蛋托厂等。
    厂房的每年几百万元租金,全部进入了他私人腰包。合理吗?村集体的土地上的厂房,租金收入入私人荷包,合理吗?!
    
    以上情况,恳请有关部门到武阳镇实地调查!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武阳镇人民政府 回复:

针对该帖子所反映的情况,武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武阳镇城管中队长伍凤平受贿纵容违章建房的问题。
1、2018年5月,武阳镇纪委接到类似线索反映并对此进行了初步核实,经过找部分城管队员、违建房主、村干部和普通群众访谈了解,实地查验等暂未发现舆情所反映的情况。镇纪委及相关部门也未接到其他具体的信访反映。
2、舆情图片所指违建房屋,经调查,系我镇楞上村巷口组村民邓木保所有,2012年建造完主体三层楼,用地系宅基地自有房拆除重建,2016年11月其申请盖顶用于隔热挡雨。经2017年1月18日南昌县第三十六次农村村民建房联合审批会研究审核通过屋顶高度2.1m。2017年旧历年底前完成盖顶,经现场查验,其盖顶总高度2.2m,前后沿口超出高度1.5m左右,属违章建筑,但不属于房屋主体整体加层。镇城管已下发限时拆除通知,逾期若未自行拆除将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舆情所指武阳镇类似违章搭建比比皆是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我镇拆违控违工作2017年全年并未被县城管委通报扣分,也未接到类似其他反映。
二、关于反映武阳镇城管队长伍凤平违规搭建厂房,并将厂房对外出租给一些污染企业,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1、2018年5月,镇纪委收到类似线索反映并对此进行初步核实,经调查:该地块属于蕉湖村集体土地,原蕉湖村建材二厂(砖瓦厂)于2013年拆除;2014年4月30日县政府会议纪要针对乡镇已拆除砖瓦厂转型问题进行了工作部署,同年7月5日,武阳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递交蕉湖村砖瓦厂企业转型的请示,2015年5月5日武阳镇政府向县政府递交关于蕉湖砖瓦厂转型兴办服装加工企业的请示,并于2015年6月11日得到县发改委的批复(南发改行政审批字〔2015〕72号)。同年7月8日,南昌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武阳镇蕉湖砖瓦厂转型兴办服务加工企业的请求的回复,并下发乡镇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南集用(2015)第020号]。
2、对于所反映的污染问题,县环保局此前已对此事进行介入,并下发了责任整改通知书,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回复时间:2018-07-23 15:4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武阳镇政府。

回复时间:2018-07-1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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