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江铃时代城捆绑车位诱骗业主签订借款协议

2019-01-18 16:21发帖人:小月

尊敬的江西省新建区领导: 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明月山大道的江铃时代城开发商违反国家房地产政策、以虚假广告、霸王合同、欺诈等违法手段迫使购买2栋和10栋商品房的业主,共500多位消费者缴纳15万至29万不等的(开发商以车位预付款为名的)合同外的房价,否则开发商就以违约的理由没收业主之前所交的认筹金和定金。 作为楼盘消费者,我们目前还没有计划购买车位,开发商目前也没有提供车位可卖。如果我们购房者在购房时没有资金支付车位预付款(合同外的房价),开发商则以向他们借款的名义迫使购房者签下借款协议,金额为15万~29万,并分两年四期还清。到将来开发商出售车位时,我们还得交清尾款,否则开发商又以违约为理由来没收我们之前所缴纳的车位预付款。开发商违规收取合同外的房价涉及家庭500多户,涉案金额多达一亿元。 为了让更多的购房者不再受欺骗,为此我们江铃时代城2栋、10栋500多购房者特此申请政府部门对此类开发商进行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打击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维护南昌房地产市场健康的,可持续性发展,把这种藐视国法的开发商扼杀在摇篮中。并希望政府部门能为我们江铃时代城2栋、10栋的购房者讨回开发商违规收取的合同外的房价款15万~29万,以及废除无中生有的借款合同。希望政府部门能为民做主,真正为人民服务。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新建区“五型”办 回复: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4月4日,我局接到反映“新建区江铃时代城捆绑车位诱骗业主签订借款协议”的问题,我局公平交易局立刻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在营销“江铃时代城”项目2栋、10栋商品房的营销中,由于楼盘车位紧张,为体现业主购买车位的诚意,本着自愿原则,与购房业主签订《江铃城车位使用权认购协议》,收取车位预付款(15万至22万不等),享有优先选购车位的权益,业主购买车位时再付清车位尾款,车位认购协议中约定未缴清尾款,所付预付款不予退还。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江铃时代城”项目2栋、10栋商品房的营销中对部分资金周转困难的购房业主提供借款用于缴纳购房首付款,业主的借款分二年四期还款,并签订《借款协议》。我局公平交易局调查期间,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江铃城车位使用权认购协议》、《借款协议》及有关投诉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特此回复,谢谢。

 

2019年4月16日

微信图片_20190428094950.jpg

回复时间:2019-04-28 09:51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新建区江铃时代城捆绑车位诱骗业主签订借款协议的问题回复

经调查,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在营销“江铃时代城”项目2栋、10栋商品房的营销中,由于楼盘车位紧张,为体现业主购买车位的诚意,本着自愿原则,与购房业主签订《江铃城车位使用权认购协议》,收取车位预付款(15万至22万不等),享有优先选购车位的权益,业主购买车位时再付清车位尾款,车位认购协议中约定未缴清尾款,所付预付款不予退还。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江铃时代城”项目2栋、10栋商品房的营销中对部分资金周转困难的购房业主提供借款用于缴纳购房首付款,业主的借款分二年四期还款,并签订《借款协议》。我局公平交易局调查期间,江西旺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江铃城车位使用权认购协议》、《借款协议》及有关投诉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特此回复,谢谢。

img119.jpg

回复时间:2019-04-16 09:5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新建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19-02-27 21:56
用户点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