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消费维权
消费维权
3月16日,我在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F3呀!瑜伽(新城吾悦广场店)购买3600元的课程,因为无法预约课程和态度存在问题原因需要退费,公司告知无法退费,向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过,但是并未处理。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让该公司退还我缴纳的费用。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消费维权
3月16日,我在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F3呀!瑜伽(新城吾悦广场店)购买3600元的课程,因为无法预约课程和态度存在问题原因需要退费,公司告知无法退费,向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过,但是并未处理。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让该公司退还我缴纳的费用。
有关《南昌高新区:消费维权》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且已明确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故我局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通过诉讼解决该问题。
特此回复。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高新开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