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南新乡辖区内农村自建房厨房及附属房翻新改扩建
南昌县南新乡辖区内农村自建房厨房及附属房翻新改扩建
本人为南昌县南新乡某村村民,因农村自建房因年久失修,主体房及附属房目前面临破损、断裂、漏水等问题,计划对主体房进行翻新修缮,并对附属房(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进行原地拆除重建(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本人已经将申请报送给村委会,并已转报南新乡政府相关部门,数月过去没有任何消息回复。
随着江西省最新发布鼓励农房改造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等政策文件发布,本村已有村民修建新房,并且本村村民在能力范围内改善居住条件意愿较为强烈,在此寻求帮助,在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满足一户一宅、不超面积的情况下,是否允许翻新主体房及改扩建附属房、是否要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方可实施?申请流程及时效如何?为何乡政府相关部门迟迟不予受理?烦请耐心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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