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进贤县: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老头乐的管理

2024-04-18 15:04发帖人:橙子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老头乐的管理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于4月18日早上8:04分在中田石化罗溪站红绿灯处遇到了一起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我认为有必要反映这一情况,并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加强对类似交通违规行为的管理。 当时,我驾驶车辆沿着直行道正常行驶,却在右车道上目睹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违规行为。一辆无牌照的“老头乐”电动车无视交通规则,直接从右车道强行跨车道左转。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而且极其容易引发后车连续追尾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老头乐”作为一种电动代步工具,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便利。然而,随着其数量的增加,一些驾驶者缺乏交通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老头乐”的管理,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在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老头乐”驾驶者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2.严格对“老头乐”进行登记上牌,确保每一辆上路行驶的“老头乐”都符合相关规定。 3.加大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老头乐”驾驶者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4.加强道路监控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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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交警大队 回复:

关于加强老头乐管理的回复

“老头乐”(“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老头乐”(“老年代步车”大部分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人大多数是未取得驾驶机动车资格的老年人,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头乐”(“老年代步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此类车辆的售卖商家要履行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从源头上管控“老头乐”违法上路。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意识。紧密结合“一盔一带”和“三零一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受众,特别是农村“一老一小”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基层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作用,通过制作播放案例视频、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组织力量,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针对“老头乐”(“老年代步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穿插、逆行、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回复时间:2024-04-24 09:4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进贤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4-2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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