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广福镇经管站不依法行政

2020-01-20 11:34发帖人:李平

本人之前反映广福镇经管站不依法行政,对广福镇2019年8月22日回复说明。广福镇相关部门回复内容不真实,欺下瞒上,本人合法取得的责任田,不存在纠纷,不需调解,本人也没参加什么调解,是广福镇相关部门用不规行政手段,想方设法,并且威逼本人签协议将我合法取得的1.3亩责任田给别人。本人自2014年下半年至今多次向广福镇经管站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过,要求依法,依策办证(有书面材料)。恳请有关部门和各位领导主持公道,责成广福镇经管站依法,依策为本人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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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广福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回复:

关于李寿来反映广福镇经管站不依法行政 的情况答复

 李寿来,男,南昌县广福镇官塘村李家自然村人,2015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时,其兄李勇、嫂章满香夫妻多次到官塘村委会提出父母及三个妹妹的承包田自己也有权经营,应分一部分给他们,理由是父母姐妹们是共同的,父母俩生前供养及去世安葬费都是两人平均摊的。镇司法所、经管站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官塘村委会就按照确权颁证精神,其两兄弟暂缓确权。

2015年7月7日南昌县农业局、镇纪检部门、镇经管站、官塘村委会几部门对李勇、李寿来兄弟田亩纠纷一事进行了调解,通过调解李寿来与兄嫂之间达成了一致,由李寿来拨出一块水田的1.3亩给哥哥李勇,双方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签字时是李寿来经过考虑自愿签的,非他人威逼。

2015年9月,官塘村村委会将其两户土地确权相关材料准备完毕,给李寿来签字登记,但李寿来又以要求更换地块为由,更换一块小点面积的地块给其哥,拒绝在土地确权申报材料上签字。事后,镇经管站、官塘村委会多次找李寿来做工作未果,造成李寿来的土地确权申报材料没有完善,而不能向县确权办申报颁证。

广福镇经管站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部门,并非不予受理他的土地确权办证一事,而是由于李寿来拒绝在土地确权相关材料上签字,造成申报材料难以完善,不能向上级申报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李寿来只要按程序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就可依法依策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回复时间:2020-02-07 09:2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1-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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