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道路油漆施工,街道要不要警示牌?致市民受伤谁之过

2019-09-17 21:01发帖人:小万

9月17日19:00我牵着儿子路经右营街小学,在我不知情,看守现场的工作人员无一人提示,路面上无任何警示排及遮挡的情况下脚不幸被刚刚油漆的道路烫伤。忍着巨大疼痛,一边又担心儿子是否也被烫伤要求在场的工作人员给予帮助,无一人理会,无一人负责。因为带着小孩,脚不方便我要求一名工作人员立即陪同我去医院,现场四五名工作人员要么不理会,要不声称此事管不了,要找领导。当我要求他们拔打领导电话我来沟通时,也被当即拒绝。甚至有些工作人员声称自己是中国共产党单位,你想找就去找。后来我老公好来交此事无法调解,说要报警。可恶的是现场有的工作人员很讽刺的笑着说,报警吧报警吧,报了更好。所有的这些无疑加重了心灵的创伤。我想如果到时发生了这种事情有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给予伤口处理,简单的用冷水冲洗,或是一声道歉,也不至于让我承受心灵与身体上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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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城城建局 回复:

关于“道路油漆施工,街道要不要警示牌?致市民受伤谁之过”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19年9月17日,胡雯的工人在右营街小学门口进行标志标线施工,当事人在人行道上行走,当事人小孩则在车行道上行走,由于当事人当时穿的是拖鞋,脚上打滑,踩到刚刚施工好的标志标线处,由于改线施工采用的是热熔技术,刚施工完余温还比较高,于是把当事人的脚给烫伤。现双方已经与2019年9月24日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施工方胡雯一次性赔偿当事人医药费和误工费1600元并向当事人道歉,双方放弃追究对方的其它法律责任。

                         东湖城建局

                     2019年9月29日

微信图片_20190929104045.jpg

回复时间:2019-09-29 17:1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19-09-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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